2013年5月9日 星期四

【環遊世界】巴西觀光簽證

這國家的簽證與阿根廷不相上下,都很複雜。


--------------



觀光旅遊簽證


誰需要申請:
  • 一般觀光者(觀光遊覽、拜訪親友等)。
  • 參加體育或藝術性的比賽、國際會議或學術研討會、無酬勞之活動(出差費及住宿費用除外)。

辦理簽證請攜帶以下資料:
  • 出國前六個月以上有效之護照正本,空白頁數至少一頁以上,另影本一份。
  • 外僑在台灣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正反面)一份。
  • 一份申請簽證 (上網填寫後列印),申請者親自簽名如同護照 (12歲以下可空白免簽名)。(請參考範本
  • 一張2吋或3吋正面、白色背景、近期內拍攝的照片。
  • 申請人在職證明並由公司往來銀行簽章 (請參考英文範本)。
  • 家庭主婦及未滿18歲之申請者可提供配偶或父母之相關工作證明並附上戶籍謄本。
  • 滿六十歲以上申請者如果已退休或者身分為自耕農則免附工作證明。
  • 請提出以下至少一項財力證明,存款金額起碼可支付來回機票及住宿開銷費用或之上:
    A)近年度所得稅扣繳憑單正本一份;
    B)或定期存款單;
    C)或最近三個月存摺正本補登至最近日期 (正本驗畢歸還)。



  • 請提供巴西當地聯絡人之葡文邀請信函,內容包含受邀者姓名,關係,探訪期間,地點. 並附上巴西身分證明或旅遊行程與住宿安排.(可用電子郵件或以傳真方式)。
  • 如果你不是台灣護照持有者,須要出示外僑居留證正本、或台灣重入境許可證明。  
  • 未滿18歲如果父或母或雙方均不陪同出國者請攜帶經過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的
    未成年旅行同意書”正本 一份。 巴西辦事處認證費NT$800。公證完成時與簽證一并領取。
  • 三個月幼兒至六歲之孩童需出示小兒麻痺預防接種卡,如有特殊理由無接種卡則請出示兒科醫師開立證明。
  • 參加體育競爭或藝術的比賽、會議或研討會、從事巴西機構,以具體文件(邀請函)提出關於活動舉行地點和期間,參加者為無酬勞性質並且其活動無賣票。文件需由巴西合法公證人公證。
  • 申請受理後,您必須支付簽證費。


簽證規費:    
  • 中華民國護照持有者: 新台幣4,000元 (簽證費用新台幣800元, 晶片入境證費用新台幣3,200元);
  • 2009年11月以前持有舊入境證,有六個月以上期效: 簽證費新台幣800元;
  • 非中華民國護照,簽證費以國籍為別:  
          墨西哥、南韓 、波蘭: 新台幣1,200元;
          澳洲: 新台幣1,400元;
          日本: 新台幣1,000元; 
             俄羅斯: 免付簽證費;
             加拿大和奈及利亞: 台幣2,600元;
             所有其它國家 新台幣1,000元; 

             美國護照: 新台幣5,600元 互惠條件手續費。   
  • 申請簽證者非本人送件,而透過代理人或經由旅行社代辦均得加收手續費每位 新台幣 800元。
  • 申辦簽證資料於巴西商務辦事處收件窗口受理後,請填寫送金簿並至一樓臺灣銀行士林分行繳交簽證費 。
  • 簽證天數自送件日起15個工作天 。

注意事項:
  • 領取簽證時請攜帶來回巴西機票或電子票正本及影本一份
    (資料需顯示出申請人姓名、航機班號及巴西來回日期)。
  • 簽證將核發在晶片入境證上,簽證有效期內持有者可以多次進入巴西國境。
  • 簽證有效時間自核發日期90天內需進入巴西方生效。
  • 觀光旅遊簽證持有者,在簽證有效期間,如果需要在巴西國境停留超過90天以上,到期前一星期可至巴西聯邦警察局申請延長,任何情況下巴西國境內一年不得停留超出180天。
  • 簽證效期由進入巴西國境當天算起。
  • 請查閱黃熱病和預防小兒痲痺症接種的資訊。
若有特殊情況,巴西商務辦事處會要求申請者提供其他資料或文件。